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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优氯净厂家现货 吉业升供应优氯净

发布时间 2022-12-05 收藏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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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吉业升
区域 全国
来源 武汉吉业升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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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优氯净厂家现货 吉业升供应优氯净生产厂家欢迎来电垂询:13349972642微信同号

别名:二氯异氰尿酸钠

英文名:Sodium dichloroisocyanurate

优氯净分子式: Cl2Na(NCO)3

优氯净分子量: 220

优氯净性质:为白色结晶粉末,有强烈的氯气味。含有效氯55-60%,熔点225℃。易溶于水,并水解为次氯酸,溶液呈弱酸性。

优氯净用途:

1、饮用水消毒:每升水加优氯净10毫克,保持余氯0.1--0.3PPm,除菌率达99.99%,如遇混凝剂配合使用,既可使水消毒,又能使混浊水变清。消毒后的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2、游泳池水消毒:1立方米水中加优氯净20克,保持余氯0.5--1.0PPm,能有效地杀灭大肠杆菌、链球菌、葡萄球菌等。阻止水池中藻类微生物生长。去除人体分泌物的气味。使游泳者感到既卫生又舒服。

3、餐具消毒:1升水加优氯净400毫克,2分钟全部杀灭大肠杆菌,8分钟对芽胞杆菌的灭菌率为98%以上,对防止病毒性肝炎传播较为理想。

4、高效洗衣粉、洗涤剂的添加剂:优氯净可起到优良的杀菌消毒作用,并对织物有增白效果。  产品规格: 颗粒状有:8~30目、15~20目、25~40目。 片剂有:0.5g、1.0g、2.0g、20g等。

优氯净产品包装 :粉剂、颗粒剂:塑料桶装,每桶净重50Kg;编织袋装,每袋净重2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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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办法》是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格的法律制度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本前提和工作框架。

  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可以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这是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通过直接限制甚至停止违法排污者生产行为、督促其有效完成污染整治任务的强力执法手段。如何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运用好这一手段,急需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尤其是要通过制度来明确、规范环保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具体行为和工作程序,使各级环保部门能够统一执法尺度,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到位。

  二是制定《办法》是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各级环保部门环境监管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对于一些长期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甚至是有毒污染物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排污者,环保部门仅靠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等行政执法手段已经力有不逮,需要进一步通过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的方式,迫使排污者自行整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优化治污工艺或设备,从根本上解决超标、超总量排污的问题。

  因此,制定《办法》,可以使环保部门在面临难点焦点问题时,灵活运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手段,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环境监管工作。

  三是制定《办法》是强化排污者环境保护责任的需要。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负担”原则,排污者是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有义务改正其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行为,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也有义务向社会公开其治污过程及结果等环境信息。

  然而,环保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发现,一些排污者将污染整治当做环保部门的工作责任,怠于履行义务,消极等待环保部门指令,缺乏谁污染谁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因此,有必要制定《办法》,通过条文明确排污者应作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的实施主体,规定其应当承担的各项义务,进一步强化排污者的主体责任。

 

 

联系人 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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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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